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传达学习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和蔡奇书记讲话,对全市检察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出进一步部署安排
图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扩大)会议现场
图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主持会议
图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扩大)会议现场
11月8日,北京市检察院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和蔡奇书记讲话,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施意见,高检院、市委政法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研究通过了《北京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调研方案》。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主持会议。
会议全文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蔡奇同志在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和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的决议。
敬大力指出,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关系党和国家事业继往开来,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途命运,关系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市检察机关必须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切实把全市检察人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各方面的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敬大力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在学懂弄通武装头脑上下功夫,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意义,坚决按照市委提出的“十三个深刻领会”的要求,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要在深化实践上下功夫,要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实践,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思考、谋划检察工作,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对标对表、毫不含糊,要努力使党的十九大精神在首都检察工作中开花结果、落地生根,形成生动的检察实践。
敬大力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按照中央、市委、高检院的要求,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案头卷、工具书、座右铭,自觉肩负起首都检察机关的职责和使命,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立足服务北京“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和城市总体规划布局,科学部署、合理布局、优化配置检察工作和检察资源,构建起服务保障首都建设发展工作“一纵一横多项”新格局,着力为市委抓好“三件大事”、打好“三场攻坚战”,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和法治中国首善之区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敬大力要求,要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为首都检察工作发展注入强大动力。要把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作为检察机关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重要契机,严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部署要求,坚定不移地深化“后改革期”的司法改革工作,推进改革成龙配套、系统集成,进一步提高改革的体系化、精细化和适应性,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施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全市政法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研究通过了《北京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调研方案》。在前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基础上,对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出了全面深入的部署安排,掀起全市检察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新热潮。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并研究审议了北京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方案,以及深化跨行政区划改革试点工作、深化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衔接配合机制、“两法衔接”三项重点工作等重点改革和工作任务的推进情况。
北京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副局级检察员、副巡视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四个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刑事执行检察院负责人、清河院检察长,市检察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总第6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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